一、做好实训中心的安全工作,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障。必须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观点,加强安全制度教育。遵守有关安全规定,重视安全工作。
二、实训中心应根据实训工作的特点,建立健全安全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、防盗制度,建立安全值班制度,明确职责,落实到人。
三、实训中心要根据自身的特点,自备一些必要的防护器材;实训人员都要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其他的安全知识,对消防器材、设备要按规定妥善保管,非火警不许动用。
四、实训中心要加强对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的管理。对生产噪声、高温、高压等的有关设备和场所,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方法。
五、当发生失火、被盗、严重污染、中毒、人身重大损伤,精密、贵重仪器损坏严重等重大事故时,实训中心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,并保护好现场,立即向保卫处、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报告,视情节严重对相关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六、安全防范设施要准备齐全,做到安全规章制度上墙。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挪用各种安全设施。各实训室每周检查本室安全卫生情况,填写《安全卫生记录蒲》,学校定期对全校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。
七、实训人员在实训前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,无不安全因素方可使用,下班前要切断电源、气源、水源、火源,管锁好门窗。
八、加强对实训人员的保密安全工作教育,对实训中心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要保守机密;凡属精密、贵重、大型仪器设备的图纸、说明书和重要科研资料等,要按规定存放,妥善保管,消除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