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具保管员负责将各种需用的工量具及辅料由仓库及时领回工具间,进行分类、编号、入账、妥善保管,定时盘点上报,做到帐、卡、物相符,如有丢失,应由工具保管员负责。
二、工具保管员应定期检查工量具的完好状况,对量具防锈上油保养,发现工量具损坏,缺少配件,应及时清理另放,并作好记录上报,凡有缺件及不合格的工量具,一律不得外借。
三、工具的正常报废,由工具保管员或实习实训教师鉴定,报实习实训中心主任批准,以旧换新,并填写报损(废)单销账。
四、工量具借出归还、均应保持清洁,完好借出,归还时双方应认真检查,逾期逾地发现差错,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负。
五、借用工量具一律填写清单,由借用人签字,借用期限为十天,使用数量不超5件,如到期不能归还者,工具员有权对其催交和暂停借用其他工具。
六、学生实习实训借用常用工具,由实习实训老师统一填写“学生实习实训工具借用单”一式两份(工具保管员一份存档,老师留底一份备查),原则上一次借用,然后由工具员建立学生日常用工具借用卡,一式两份(学生、工作员备一份),如实习实训需要零星短期借用,一般由老师批条借用,学生本人用须凭本人学生证,填写借单,学生一律不准自行借用。
七、借用工量具发生缺件、损坏、遗失、均由当事人填写报失(损)单,学生由实习实训老师填写意见和证明,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。
八、非实习实训中心教职工,一般情况下不能借用精密量具,如因工作需要,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校领导同意后,交中心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出借。
九、对外单位人员借出工具,一律由校领导批准,同意后方可出借。
十、外借的工具如遇生产、实习实训和教务急需,工作间有权及时收回,借用人员应予配合和支持。
十一、 每学期末,组织有关人员对常用工具进行检定,办理报损(废)批准手续方准报损(废)。